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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攀枝花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2018-02-23      攀枝花学院科技处      攀枝花学院科技处      点击数:

攀枝花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

根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攀枝花学院与西华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意见》〔川学位办(200661号〕,同意我校西华大学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 20079月第一届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 截止20179月,共招收11届,共计140人,已毕业105人,35人在读。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在西华大学上学位课,从第二学年开始在我校完成后续阶段的学习和毕业课题工作。成绩合格且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西华大学毕业证和学位证。

历年招收专业及人数情况

学科专业

历年

招生数

在读

人数

毕业

人数

留校

人数

读博

人数

机械工程

20

2

18

2

1

材料科学与工程

39

9

30

12

5

电气工程

15

3

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

1

土木工程

22

10

12

3

1

工商管理

34

1

33

4

翻译硕士

5

5

社会工作硕士

4

4

合计

140

35

105

21

7

二、调剂基本条件及接收专业

()基本条件

1. 我校仅接收报考全日制的考生。

2. 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在一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生学院复试细则中规定的准予参加复试的条件。

4.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拟调剂专业初始科目设有统考数学的,调剂考生的初始科目必须有统考数学。

5.2018年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6.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7.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接收调剂专业

035200社会工作(专业学位)   055100翻译(专业学位)   080200机械工程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400土木工程  085201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085204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  120200工商管理

三、调剂流程

符合我校接收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招生名额尚有缺额的专业进行复试,具体程序如下:

1. 国家复试线公布前,有意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须填写《攀枝花学院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进行预报名(见附件1),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到pzhuzq@126.com邮箱。

2. 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之后,申请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网址为: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根据西华大学公布我校的缺额信息履行调剂程序填报调剂信息,否则,调剂无效。

3. 我校通过研招信息网调剂平台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复试方案与安排将在国家复试分数线公布后,通过我校网站向考生发布。)      

4. 我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待录取考生,并通知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录取,录取考生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优惠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名额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奖学金额度20000/生;与西华大学学生一起参评;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奖学金额12000元;二等奖12%,奖学金额8000元;三等奖20%,奖学金额6000元。覆盖面40%;与西华大学学生一起参评;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100%享受,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分10个月发放;      

4.研究生生活补助:凡最终被我校录取的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正式来我校报道注册后,学校给予每月180/.月的生活补助(最长按24个月发放);

5.校级学业奖学金:根据《攀枝花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校级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文件规定,凡是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正式报到注册后,享受校级学业奖学金,标准为8000/.年 。

6.研究生创新成果奖:在读期间,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外文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并受理国家发明专利,获得省、校级优秀硕士论文者均有不同程度的奖励,金额以西华大学和攀枝花学院相关文件为准;

7.各类科技文体竞赛奖:参加省部级以上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获奖,以及参加校级各类文体竞赛、比赛获奖者等均实行奖励;

8.培养业务经费:用于资助全日制研究生开展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额度为1200/.年;

9. 其他: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劳务费按实际发生量,根据攀枝花学院相关文件发放;

10. 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注:本公告所涉及的政策、条件等若遇到国家、省、西华大学以及我校的政策、条件调整,以调整后的政策、条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拟调剂的考生,请与我校科技处张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812337128818081726611EMAIL:pzhuzq@126.com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

     

                              攀枝花学院科技处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